2010年1月14日星期四

我不是。。。 静香~

最近当上了“非死不可”里某个群组的管理员~~~
本来呢~ 是因为帅哥会长才自告奋勇当管理员的~~~
后来上班了之后~
却再也没有再遇见他了。。。 =='''
不过啊~后来也认识了其他的管理员~~~
台湾的咩姐和大雄啦~ 还有香港的龙哥~~~
(没办法呗~总不能就这样溜走~~~)
就这样~
当上了管理员~
从它只有200多人开始~
到现在,短短3天~
破600了~~~
像疯子一样‘热情’的招待客人(==''')
认识了荷兰的Esther
和台湾的多拉A梦 (目前来说个人觉得最熟的)
然后~
开始玩起family 的游戏~~~
基于某某管理员叫大雄,而邱先生自告奋勇要当Doreamon
那我~~ 就成了静香~~~
(因为龙哥和咩姐是一对的~ 而会长是第三者~~~)
好~
这不是重点~
重点是。。。
我才不想当静香~~~!!!
死罪1。臭狗雄每次都在假假死沟女~(龙哥曰:所有的美眉都是会长的)
所以~ 龙哥曰again: 这种人要阉了抓去当公公~!!!
死罪2。这种人干嘛每次都欺负我。。?
好~ 当我很认真的想要跟他吵架的时候~
却都被其他人投以暧昧的眼光~~~ =='''
ok~ 既然我是静香~
那我就会尽我的责任~!!!
那就是~
杜绝大雄跟任何美女调情~!!!
哼~!!!
我才~~~ 不要当静香~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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